房屋拆遷評估實踐中,成本法定價的效果常受質疑,導致其難以被廣泛接受,甚至評估師也可能因此懷疑成本法是否為一種合理的房地產評估方法。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又不得不采用成本法對缺乏市場依據的房地產和特殊房地產進行定價,有時成本法甚至可能成為可選的定價方式。針對這些問題,本文對成本法定價進行了一些思考。
成本法定價的基礎
從價值理論的發展來看,經濟學家是從商品的成本對其價值貢獻的角度來探討價值理論的。生產值論認為,商品的價格由其生產所必需的耗費決定。而房地產的價格或價值也與其開發建設所必需的耗費相關。在定價時,我們可以通過分析和計算修建房地產的必需開支或成本來判斷房地產的價格。生產值論為成本法提供了理論基礎。
當缺乏市場交易時,房地產的參與者會根據房地產的費用來理解和認知其價值。賣家愿意接受的格不能低于其為修建該房地產所耗費的成本,買家愿意支付的格不能其所預估的重新修建該房地產所需耗費的成本。市場參與者根據成本來認知房地產的價值,為成本法提供了被接受的基礎。
房屋拆遷評估教材中通常認為成本法適用于新近開發的、可以假定重新開發建設的某些計劃開發建設的房地產的定價。由此可見,成本法在理論上適用于任何房地產評估。成本法既適用于房地產合一的定價,也適用于單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的定價。有時,成本法還可以用來獲取市場比較法和收益法定價中所需的一些比較調整基礎。因此,成本法的應用范圍是非常廣泛的,這也是其可用的基礎。
盡管成本法在理論上可用于任何房地產的定價,但我們不能忘記房地產的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這一事實,而濫用成本法。《房地產估價規范》指出:“在無市場依據不充分而不適合采用市場比較法、收益法、假設開發法進行定價的情況下,可使用成本法作為主要的定價方法。”這告訴我們,對于那些有大量市場交易實例、有盈利資料的房地產評估,應采用比較法或收益法作為定價的方法,而不能將成本法作為其主要定價方法。在這種情況下,成本法通常只能是價值評估的一種備選方法。在評估活動中,評估師應努力尋找合理使用成本法的依據,即找到使成本法定價結果能準確反映市場行情的數據,而不是為使用成本法而盲目放棄其他方法的應用。
房屋拆遷評估成本法定價如何遵循作價原則
要使成本法定價結果客觀合理,應在房地產一般價格組成內容的基礎上,針對不同的定價對象合理選擇和調整,并有全面客觀合理的原因。因此,我們需要思考成本法定價時如何遵循作價原則。
1、替代原則。替代原則是成本法定價的基礎。遵循替代原則要求與相近房地產進行比較,明確定價對象各成本內容的選擇或調整,不應以定價對象某些成本具體組成內容作為定價成本組成內容。各成本內容的選值也需要與修建相近房地產的一般正常耗費進行比較確定,不應以定價對象的某些耗費為選值標準。謹慎的消費者為一房地產所愿支付的價格,不會超過具有同樣效用的相近房地產的取得成本。聰明的建造者(賣者)也不會耗費相近房地產的修建費用來建造其房地產。這就使我們在理解房地產的價格時,必然要通過比較。通過比較相近房地產的價格和成本,才能判斷所支付的價格或耗費的成本是否客觀合理。舊房地產的價格或價值也是根據與其相近的新的、適用的房地產的價格或價值來衡量的。相近房地產在定價時點被修建所耗費的必要成本,為待估房地產價格判斷提供了一種衡量標準。因此,替代原則告訴我們,在應用成本法定價時,對定價對象的成本組成內容和相關資料應根據行業比較分析來確定。
2、高佳利用原則。高佳利用的概念是房地產價格或價值的根本。房地產的價格是由其使用用途所產生的效用決定的。高佳利用決定了其可能的格或價值。然而,實際中房地產并不一定處于其高佳利用狀態,這是我們在定價時分析的問題。高佳利用體現在:定價土地的價格或價值時,假定其為空地并能開發至高佳利用狀態;定價建筑物的價格或價值時,假定其通過改造能達到高佳利用狀態。假定為空地時,土地可能有一個高佳利用用途;當有建筑物時,房地產合一可能有另外一種高佳利用用途。因此,在使用成本法對房地產進行定價時,應特別注意這樣的兩種可能,從合法、技術可能性、投資效益分析和產出利潤大化入手,結合評估目的來具體分析房地產的高佳利用狀態。在進行高佳利用分析時,還應注意建筑物是否與土地處于平衡狀態,建筑物中各組成部分是否處于平衡狀態。當建筑物的存在不能使土地達到其高佳利用狀態,或者土地的高佳利用限制了建筑物發揮其大效用,或者建筑物各組成部分的不匹配,都可能導致房地產的減值。這種減值可以從建筑物功能性損耗來進行研究和計算。人們購買房地產的期望是獲得價值大化或效用大化。高佳利用表明房地產預期能夠達到的可能的低盈利和可能產生的大效用。因此在成本法定價中,定價對象如果為空地,要以其高佳利用用途進行分析定價;當房地產合一時,要分析假定所占有的土地為空地時的高佳利用和房地產合一時高佳利用是否一致,進而分析高層建筑的出現對房地產價格或價值的影響是升值還是減值。
3、供求原則。房地產的價格或價值會隨著供求的變化而變化。在使用成本法進行定價時,也需要進行房地產的市場供求分析。如果成本與價格相差太大的變化,房地產將具有較多或較少的盈利,從而影響房地產的價格或價值,使其相應降低或提升。從另一角度來看,成本的投入只有當其會增加房屋的效用時,才有可能產生房地產的價值,并且所產生的效用還要被市場認同,其產生的價值才會得到實現。而效用的市場認同是由市場供求決定的。當需求大于供給時,效用的認同度就會提升,從而提升房屋的價格或價值;當供給大于需求時,效用的認同度就會降低,從而降低房地產的價格或價值。成本法定價在考慮折舊時對經濟折舊的分析正是基于供求對效用的認同度來分析的。因此,供求原則要求成本法在應用時,應根據市場供求情況來分析成本對房地產效用的貢獻及實現程度,以確定成本投入所產生的盈利大小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折舊的大小,從而調整成本法定價的結果。
4、定價時點原則。當然,在應用以上原則進行定價時,我們還應遵循定價時點原則。評估師應根據定價時點時的市場數據、定價時點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對稅和費的規定、定價時點時的利率水平等來確定各成本內容及其選值。
廠房拆遷評估的價格通常依據被拆遷廠房的具體條件及市場現狀來確定。以下是關鍵的評估方法及考量因素,有助于確定拆遷補償價格:
市場比較法:通過比較具有相似特征的廠房市場交易數據,得出廠房的市場價值。
重建成本法:綜合考慮重建廠房所需的成本(如建筑材料、勞動力、建造周期等),并考慮折舊因素,以確定廠房的市場價值。
收益法:若廠房產生租金收益,可通過預測未來租金收益并應用折現法計算現值,從而評估廠房價值。
地理位置:廠房的地段對其價值有顯著影響,位于商業中心或交通便利區域的廠房價值往往更高。
建筑結構與狀況:廠房的建筑結構類型、使用年限及當前狀況均會影響其價值。新建且維護良好的廠房價值更高。
用途規劃:需考慮廠房所在土地的規劃用途,以及是否具備改建或再開發潛力。
市場需求:市場上對廠房的需求狀況會影響其價值,供求關系是關鍵因素。
特殊性質:針對廠房的特殊性質,如設備或特殊用途,需進行的價值評估。
法律法規:評估過程需嚴格遵循當地法律法規和政策,確保合法合規。
廠房拆遷評估是對廠房的價值進行評估和估算的過程,以確定適當的拆遷補償金額。以下是一般進行廠房拆遷評估的步驟和考慮因素:
廠房拆遷評估通常需要由的評估機構、房地產公司或土地估價師進行。他們會根據廠房的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采用合適的方法和工具進行評估。評估過程中需要綜合考慮市場因素、技術因素、狀況因素和法律因素,以確保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和合規性。此外,評估還應遵循相關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和評估準則。
企業拆遷評估價格如何確定
新規定明確,被拆遷房屋相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指評估時點的平均交易水平,需綜合考慮區位、用途及建筑結構等價值影響因素。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旨在以市場為導向定價,而非依賴權力或民眾主觀要價,確保定價遵循市場規律。
過往拆遷補償中,既存在補償不足,也有被拆遷方過度索價的情況。核心問題在于補償標準的合理確定。為防單方面定價或被拆遷方無理,關鍵在于回歸市場機制。公開透明的市場價格能讓雙方形成合理預期。
企業拆遷時,評估公司的選擇權歸屬何方?若企業對評估結果不滿,欲依法爭取更多賠償,可尋求資產評估公司的協助。企業拆遷評估面臨難題時,歡迎咨詢我們獲取建議。
拆遷第三方評估機構是立于拆遷當事人的機構,專注于對拆遷涉及的房屋、土地等資產進行公正、客觀、的評估。其主要職責和作用在于:
在拆遷過程中,該機構需嚴格遵循法律法規與評估準則,確保評估結果的合法性、合理性與準確性。此類評估報告對拆遷的公平性與合理性至關重要,不僅為雙方提供了談判的基礎,還有助于減少爭議,保障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安多縣廠房評估-房屋拆遷價值評估公司
更新時間: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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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合益德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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