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黃埔二手電力變壓器回收廢舊配電柜設備收購--廢棄配電房設備回收處理企業若處理列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的產品,需具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應滿足以下資質和條件:
主體資格要求:
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區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的要求。
具有稅一般納稅人企業法人資格。
設施設備要求:
處理設施:
有集中和立的廠區,2011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建企業需擁有土地使用權,之前已從事活動企業若無土地使用權則需簽訂有效期自申請日起不少于 5 年的土地租賃合同。中東部省(區、市)總設計處理能力不低于 10000 噸 / 年,廠區面積(建筑面積)不低于 20000 平方米,生產加工區面積不低于 10000 平方米;西部省(區、市)總設計處理能力不低于 5000 噸 / 年,廠區面積不低于 10000 平方米,生產加工區面積不低于 5000 平方米;僅處理含陰極射線管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設計處理能力不低于 5000 噸 / 年,廠區面積不低于 10000 平方米,生產加工區面積不低于 5000 平方米。
有用于貯存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及其拆解產物的場地,容量不低于日處理能力的 10 倍,場地具有防滲水泥硬化地面及防止廢液泄漏的排水和污水收集系統。處理場地位于室內,地面硬化且防液體滲透,有廢水等液體截流、收集和油水分離設施。
具有與所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相適應的處理設備,相關資料至少保存 3 年;配套污染設施、設備并通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污水、噪聲排放符合相關標準。
其他設備:


有運輸車輛或委托有資質單位運輸,車輛有防散落、防雨措施。
具備搬運設備(如叉車)、壓縮打包設備(如打包機)、廣州黃埔二手電力變壓器回收廢舊配電柜設備收購容器(包括存放特殊零部件和危險物質的容器)、監控設備(與電腦聯網的現場 監控設備及中控室)、計量設備(經檢驗部門度量衡檢定合格)、電表(每條拆解處理生產線及處理設備配備)、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設備。
有相應環境監測儀器、設備,不具備自行監測能力的需與有監測資質單位簽訂委托監測合同。
人員要求:
至少有 3 名中級以上職稱技術人員,其中安全、質量和環境保護技術人員至少各 1 名。
負責安全的人員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并制定安全操作管理手冊;負責環保的技術人員至少參加過一次市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組織的環境保護工作培訓。
管理制度要求:




有健全的環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廣州黃埔二手電力變壓器回收廢舊配電柜設備收購包括對不能完全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妥善利用或處置方案(如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理,電冰箱等制冷劑按規定委托處理等)、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等。
若處理未列入《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及其他電子廢物,單位應當依據《電子廢物污染環境管理辦法》申請列入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單位(包括個體戶)名錄(包括臨時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