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河區報廢化妝品原料銷毀過期化妝品處理公司
進口化妝品銷毀的監管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檢驗檢疫:海關受理報檢后,對進口化妝品進行檢驗檢疫,內容包括現場查驗、抽樣留樣、實驗室檢驗等。現場查驗會檢查貨證相符情況、產品包裝、標簽版面格式、產品感官性狀、運輸工具、集裝箱或者存放場所的衛生狀況等。


抽樣:進口化妝品的抽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樣品數量需滿足檢驗、復驗、備查等使用需要。對于進口、曾經出現質量安全問題或進口數量較大等情況的,應當加嚴抽樣。抽樣時,海關出具印有序列號、加蓋檢驗檢疫業務印章的《抽/采樣憑證》,抽樣人與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雙方簽字。
實驗室檢驗:如需進行實驗室檢驗,海關確定檢驗項目和檢驗要求,并將樣品送具有相關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按照要求實施檢驗,并在規定時間內出具檢驗報告。



結果判定:經檢驗檢疫合格的進口化妝品,海關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方可銷售、使用;經檢驗檢疫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的,由海關責令當事人銷毀,或者出具退貨處理通知單,由當事人辦理退運手續。其他項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關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經重新檢驗檢疫合格后,方可銷售、使用。

銷毀實施:對于需要銷毀的進口化妝品,在海關的監督下,通常會委托機構通過特定的程序進行處理,如破碎、混料、高溫焚燒等,以實現無害化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在銷毀過程中,可能會使用記錄儀全程記錄,確保銷毀處置安全可靠,風險可控。
另外,在進口化妝品之前,海關對進口化妝品的收貨人實施備案管理,收貨人應當如實記錄進口化妝品流向,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同時,進口化妝品在取得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之前,應當存放在海關或者認可的場所,未經海關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離、銷售、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監管流程可能因地區和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實際操作中需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海關的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