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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續展,商標續展費用,注冊商標續展,商標到期續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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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商標續展的相關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并且是在2013年8月修訂,如果在辦理中與工作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工作人員的要求為準。
根據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里的商標進行對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 延長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 ,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后周轉花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周期長。
續展權是指商標權人在其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依法享有申請續展注冊,從而延長其注冊商標保護期的權利。
對侵犯注冊商標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或者舉報,對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權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四項職權,即: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侵犯他人注冊商標權有關的情況;查閱、復制當事人與侵權活動有關的合同、發票、帳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商標法中對侵權行為是如何處置的,如果出現侵權的情況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的,法律上也有相關的規定。
對當事人涉嫌從事侵犯他人權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檢查與侵權活動有關的物品,對有證據證明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權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執法者應當認真遵守,只有這樣,才能符合依法查處的要求。
行使查處侵權行為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這是當事人的法定義務,履行。
《商標法》第六十三條:侵犯商標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
商標到期續展好還是重新注冊好呢?
商標續展是通過申請已經注冊的商標繼續有效,法律規定的續展申請程序簡單,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而不用進行實質的審查階段,而且在此期間,還沒有被注銷之前,商標都還享有權,受相關商標法保護。(建議提前半年至1年辦理續展)而重新注冊商標,至少需要1年左右,而且還不一定能夠申請通過。
所以,總的來說商標續展程序相對簡單,相比商標注冊過程省了很長的時間。
商標未能續展被注銷后,企業或個人多年的經營將付之東流,從而公司信譽等都會跟著受損。當商標被注銷后就會出現以上一樣的情況,會有人去搶注,這樣給他人進行搶注制造了機會,并且以前經營的度等都為別人鋪墊了,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
如果一不小心過了寬展期,還沒續展怎么辦?國家為了消除無效商標的市場影響,額外給了一年的保護期,應立即對到期的商標提出重新申請。如果發現有人搶注,也可以在公告期內提出異議。 《商標法》第五十條規定,注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他人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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