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新北市辦理有機(食品)產品認證,商丘申請有機(食品)產品認證,湖州辦理有機(食品)產品認證,紅橋申請有機(食品)產品認證 |
面向地區 |
原產地 |
山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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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藏方法 |
常溫 |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新版本的可能性。
ISO9000:2005 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
3 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ISO9000:2005給出的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描述的供應鏈:
供方 組織 顧客
本標準所出現的術語“產品”也可指“服務”。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2008—12—30發布 2009—03—01實施
4 質量管理體系
4.1總要求
總則
高管理者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評審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應包括評價質量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應保持管理評審的記錄(見4.2.4)。
5.6.2評審輸入
管理評審的輸入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審核結果;
b)顧客反饋;
c)過程的業績和產品的符合性;
d)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
e)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
f)經策劃的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的變更。
5.6.3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以下方面有關的任何決定
組織應確定并提供以下方面所需的資源;
a)實施、保持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其有效性;
b)通過滿足顧客要求,增強顧客滿意。
6.2人力資源
6.2.1總則
基于適當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歷,從事影響產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員應是能夠勝任的。
6.2.2 能力、意識和培訓
組織應:
a)確定從事影響影響產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員所必要的能力;
b) 適當時,提供培訓或采取其他措施,達成的能力;
c)確保達成的能力;
————— 認證資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