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
商標轉讓,商標轉讓流程,注冊商標轉讓,辦理商標轉讓 |
面向地區 |
商標轉讓的時間優勢
注冊商標一般需要1-2年(中國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的時間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商標注冊的效率和國內的商標申請量有直接關系,普遍為1-2年)。
轉讓商標一般只需要6-10個月左右的時間,比起注冊商標,節省了一半的時間,這對很多需要在短時間內擁有商標的購買方來說,是十分可觀的時間節省。
商標價值優勢
注冊一個新的商標后還需要從頭推廣宣傳,其初始價值很低。
轉讓的商標一般都是在市場上經過認可的商標,有一定的度,其價值較高,便于購買方在短時間內建立自己的品牌。
商標轉讓的成功率優勢
注冊商標的通過率并不高,一個新的商標是從無到有的過程,很難市場上有沒有近似的商標。若商標局發現有近似的就有可能導致注冊不成功。
轉讓商標風險非常小,因為其本身就是國家商標局已經批準的,已經得到了該機構認定的,所以不存在因近似駁回商標的可能性。只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受讓人就能得到商標的注冊證,擁有商標的所有權。
轉讓商標所需材料:
1、《轉讓商標/注冊商標申請書》(需雙方簽字或蓋章);
2、雙方簽訂的商標轉讓協議或合同;
3、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是法人的應提供執照);
4、該注冊商標證書;
5、公證處的商標申明公證書(視商標局要求);
6、請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經辦人的身份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完成后,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權。若原商標注冊人未經許可繼續使用該商標用于商品將屬于違法行為。
公證書不是都需要提供,得視商標局要求,不過一般來說,若是商標價值較大,或是審核過程中有疑問,一般要求提供公證書。這時,就需要轉受讓雙方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需要準備如下材料到公證處:
雙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一方是企業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應提供公司章程和股東會同意出讓或受讓商標的股東會決議原件;
轉讓方的注冊商標證書、商標所有權證明和商標圖案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已經許可第三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應提交被許可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對法律法規比較熟悉,業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確地理解委托人和單位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標局發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準確的修改,使該業務的審查可以正常進行。
轉讓情形
1、公司不再經營,需將其進行轉讓。
2、暫時閑置,沒有使用需求,可將其轉讓套現。
3、其他公司出購買本公司商標。
4、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
5、依法院判決。
申請人提供的轉讓申請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應當同時提交其中文譯文。中文譯文應當由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字蓋章確認。
利害關系人對此存在異議,要求中止審查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司法機關的立案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依據該申請可以要求提供公證或中止對轉讓商標申請的審查程序。
發現其商標未經同意已經被他人轉讓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據人民法院的裁判對此作出決定。
轉讓注冊商標的,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在取得權之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請。轉讓商標申請權的,受讓人在取得核準轉讓通知書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轉讓申請。
如果申請轉讓的商標是共有商標,還應提交以下書件:
商標由一個人所有轉讓為多個人共有的,在填寫轉讓申請書時,受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應當填寫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受讓人章戳處加蓋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后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寫。
若由多個人共有轉讓為一個人所有的,名稱和地址同樣填原代表人的,并轉讓人章戳處加蓋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前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寫。
最近來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