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分所設立
服務項目 |
會計師事務所分所設立 |
面向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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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一、受理條件:
1.申請分所執業許可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3年以上,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二)不少于50名注冊會計師(已到和擬到分所執業的注冊會計師除外); (三)申請設立分所前3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跨省級行政區劃申請分所執業許可的,會計師事務所上一年度業務收入應當達到2000萬元以上。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設的會計師事務所申請分所執業許可的,其取得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的期限,可以從合并或者分立前會計師事務所取得執業許可的時間算起。
2.會計師事務所申請分所執業許可,該分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分所負責人為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股東),并具有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 (二)不少于5名注冊會計師,且注冊會計師的執業關系應當轉入分所所在地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由總所人員兼任分所負責人的,其執業關系可以不作變動,但不計入本項規定的5名注冊會計師; (三)有經營場所
二、所需資料:
1 注冊會計師情況匯總表(會計師事務所和申請執業許可的分所分別填寫)加蓋公章
2 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會議或股東會作出的設立分所的書面決議加蓋公章
3 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申請表加蓋公章
4 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營業執照復印件 加蓋公章
聯系人:曾先生
電話: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103號維多利廣場B塔11樓1105室(體育西路E出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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