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
電腦租賃,租電腦,筆記本租賃,電腦出租 |
面向地區 |
固定租期
1、對于固定租期租賃方式的訂單,承租方須待租賃期滿后才能退還;若承租方提前退還設備,將收取剩余租賃期租金的50%作為賠償;同時承租方需承擔退機運費。
2、租期結束且不再續租,設備需退還一城共享,退還運費由一城共享承擔。
3、退還設備運輸過程造成設備損壞時,需由承租方承擔損失。
租完即送
1、承租方須按訂單約定交納全部租金;租期結束后,設備歸客戶所有
2、若承租方提前退還設備,也須按訂單約定交納全部租金
賠償標準
設備損壞判定標準
1、非人為損壞
正常使用中出現的合理的硬件問題,誠易租給予免費更換或維修。
2、人為損壞
2.1、因意外因素或人為原因,包括進液、嚴重磕碰、擠壓固件、異物掉入、鼠害、蟲害、雷擊等導致的產品或部件(如外殼、接口、主板)碎裂、銹蝕、損壞等。
2.2、自行安裝可能造成主機使用故障的軟件并造成機器無法使用(計算機病毒、刷新主板BIOS失敗或更新固件失敗)。
2.3、非產品所規定的工作環境等造成的故障或損壞(例如溫度過高、過低,過于潮濕或干燥,海拔過高)。
2.4、由非誠易租授權機構和人員進行安裝、修理、更改、添加或拆卸而造成的故障或損壞。
2.5、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災、雷擊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損壞。
2.6、設備或配件遺失。
賠償定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