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擬修訂消費品安全法案重金屬鉛和鎘3C認證CE認證
服務項目 |
3C認證,CE認證,CQC認證,FCC認證 |
面向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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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類型 |
產品認證 |
行業 |
強制性產品認證 |
12月3日,加拿大憲報發布兩則提案,擬對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案(CCPSA)條目下的兒童珠寶法規及含鉛消費品法規進行修訂,提議引入兒童珠寶鎘限制并調整鉛,同時擴大含鉛消費品法規的適用范圍。公眾咨詢截止至2017年2月16日。
1、修訂兒童珠寶法規SOR/2016-168:
對于可入口的珠寶飾品部件,新增130mg/kg的總鎘;
引入90mg/kg的總鉛,代替現有的600mg/kg的總鉛及90mg/kg的可溶性鉛。
2、修訂含鉛消費品法規SOR/2010-273:
將以下產品納入法規管控范圍,法規實施后這些產品均需符合90mg/kg的總鉛要求:
供3-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玩具;
兒童服裝和配飾;
輔助4歲以下兒童放松、睡眠、衛生、裝載和運輸的的產品。
提議內容與原法規對比如下表所示:
項目 兒童珠寶法規 含鉛消費品條例
SOR/2016-168
提案 SOR/2010-273 提案
范圍 供15歲以下兒童佩戴的珠寶飾品,但不包括徽章、獎牌等僅偶爾佩戴的產品 1.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可能與使用者口腔發生接觸的產品。廚房用品除外
2.供3歲以下兒童玩耍或學習的產品。
不包括兒童珠寶法規及釉面陶瓷及玻璃器皿法規中涉及的產品 1.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可能與使用者扣錢發生接觸的產品。廚房用品及釉面陶瓷及玻璃制品法規中涉及的產品除外。
2.14歲以下兒童的服裝及服裝配飾
3.供14歲以下兒童學習或玩耍的產品
4.供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書本及類似印刷產品。印刷紙和紙板、使用傳統材料傳統方式印刷和裝訂的產品除外。
5.用于輔助4歲以下兒童放松、睡眠、衛生、容載及運輸的產品。
限制物質及 總鉛≤600mg/kg
溶出鉛≤90mg/kg 總鎘(可被兒童吞咽的小部件)≤130mg/kg
總鉛≤90mg/kg 總鉛(可接觸部件的鉛含量)≤90mg/kg
如果按照EN
71-3:1994/A1:2000/ AC:2002測試遷移結果≤90mg/kg時總鉛可不符合以上
以上兩項提議將進行為期75天的公眾咨詢,截止至2017年2月17日。終修訂內容將在加拿大憲報上發布6個月后生效。
標達檢測機構提醒,如以上修訂內容終獲得通過,則兒童護理產品、服裝配飾、書本等之前未加要求的產品均需符合對重金屬鉛的限制,兒童珠寶也滿足新的鉛、鎘要求才能在加拿大市場上售賣。標達檢測機構建議企業關注新資訊,做好合規應對。
廣州市標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經理 (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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