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重大改革: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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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認證,ISO認證,3C認證,CQC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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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型 |
電子電器 |
CCC重大改革: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
依據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認監委印發的《關于改革調整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及實施方式的公告》(2018年第11號公告),部分產品增加自我聲明評價方式。那么“自我聲明”這種方式,是什么回事?
一、“自我聲明”是指:生產者依據實施規則中的“自我聲明程序A”或“自我聲明程序B”所實施的“合格評定+符合性信息報送+自我聲明”的符合性評價方式。
自我聲明是生產者/授權代表為確認產品能夠滿足強制性認證適用標準及實施規則相關要求所做出的承諾。
二、哪些產品適用自我聲明方式
三、注意點
1、實施時間是2018年10月1日起。
2、上述產品增加自我聲明評價方式,也不是一定采取自我聲明評價。相關企業可選擇由認證機構按既有方式進行認證。
3、自我聲明評價是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實施規則》要求實施。
4、自我聲明程序分A和B。
采用自我聲明程序A的產品由生產者/授權代表安排在自選實驗室進行產品型式試驗并出具型式試驗報告。
采用自我聲明程序B的產品須由強制性認證實驗室進行產品型式試驗并出具型式試驗報告。
四、采取自我聲明評價,有哪些不同?
1、認證主體的變化
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及已有的認證實施規則,認證主體主要包括生產者或者銷售者、進口商。委托其他企業生產列入目錄產品的,委托企業或者被委托企業均可以向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委托。
采取自我聲明評價時,主體是:
1)生產者(制造商)
生產或委托他人設計、生產產品并以其名義/商標進行銷售,應對產品質量負主體責任的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業。
2)授權代表
經境外生產者(制造商)書面授權,代表境外生產者(制造商)向國家認監委符合性信息報送系統提交自我聲明并報送產品符合性信息的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業。
注:境外生產者可以選擇其子公司、進口商或銷售者作為授權代表。
2、程序的變化(具體見實施規則要求)
注意程序間的疊加選用
所有允許采用自我聲明程序A證明產品符合性的產品,生產者/授權代表可自愿選擇由認證機構按既有方式進行認證或采用自我聲明程序B。
特別關注
自選實驗室可以是生產者、生產企業等自有實驗室。
可以是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境內注冊的第三方實驗室。
可以是通過CNAS(或等效認可機構)認可境外注冊的第三方實驗室。
3、標注認證標志的不同
標注的CCC標志(沒有細目):
五、自我聲明的后市場監督:強化了產品召回等后續舉措,加強信用監管和信息公開。
1)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生產者/進口商/銷售商應停止出廠、進口、銷售并召回自我聲明對應產品;符合性信息報送系統撤銷生產者/授權代表相關的自我聲明及信息,在該生產者/授權代表未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完成整改前,暫停接受其新增自我聲明信息;有關失信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統一記錄、披露。
2)?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生產者/授權代表應實施整改并更新的相關信息,必要時,生產者/進口商/銷售商/商業用戶應停止銷售并召回相關產品。
3)對于出現上述違規行為兩次的生產者/進口商/銷售商/商業用戶,認監委將公布名單及處罰結果。
分級監管:
國家認監委負責組織實施對自我聲明結果以及CCC標志使用的監督管理。
地方認證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所轄區域內的自我聲明結果和CCC標志使用實施監督管理,發現有違反本規則規定行為的,需由省級認證監督管理部門在認監委符合性信息報送系統中上傳處置相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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