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公司注冊條件
服務項目 |
離岸公司注冊的要求 |
面向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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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1.公司名稱
離岸公司取名較自由,通常允許公司名稱含有國際、集團、控股、實業、投資、學院、協會、中心、研究所等字眼。熱門的如BVI、薩摩亞、塞舌爾、開曼等為了吸引中國投資者,公司注冊時可加中文名稱,方便在中國使用,中文名可在證書上體現。
2.股東和董事
成立離岸公司一般需提供一位或一位以上股東及董事(股東和董事可為同一人),股東可以由法人或自然人擔任,自然人需年滿18周歲并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注冊離岸公司前須先確定股東、董事,并安排好各股東的股份比例。
3.注冊資本
根據注冊地不同,注冊資本要求也不大相同。大部分國家不設低限額及可以任何貨幣作為股本單位。
4.注冊地址及法定秘書
規定有限公司要有當地的注冊地址,法定秘書根據成立國家規定。
5.離岸公司注冊需提供的資料
公司名稱、股東董事資料(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地址證明)及股東股份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