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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商標轉讓流程,注冊商標轉讓,辦理商標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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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的時間優勢
注冊商標一般需要1-2年(中國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的時間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商標注冊的效率和國內的商標申請量有直接關系,普遍為1-2年)。
轉讓商標一般只需要6-10個月左右的時間,比起注冊商標,節省了一半的時間,這對很多需要在短時間內擁有商標的購買方來說,是十分可觀的時間節省。
商標價值優勢
注冊一個新的商標后還需要從頭推廣宣傳,其初始價值很低。
轉讓的商標一般都是在市場上經過認可的商標,有一定的度,其價值較高,便于購買方在短時間內建立自己的品牌。
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簽約人身份證;
②承包合同。
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經營者的身份證;
②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受讓人為自然人的,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以受讓人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商標轉讓合同是指商標持有人依法定程序,將其商標轉移給他人,并由受讓人享有該商標的權,基于此商標持有人與受讓人而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效力審查主要是審查合同是否有無效或可撤銷的情形,被轉讓的商標是否為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商標以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標:
審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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