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
電腦租賃,租電腦,電腦出租,筆記本租賃 |
面向地區 |
固定租期
1、對于固定租期租賃方式的訂單,承租方須待租賃期滿后才能退還;若承租方提前退還設備,將收取剩余租賃期租金的50%作為賠償;同時承租方需承擔退機運費。
2、租期結束且不再續租,設備需退還一城共享,退還運費由一城共享承擔。
3、退還設備運輸過程造成設備損壞時,需由承租方承擔損失。
組合租賃
1、由“固定租期”+“隨租隨還”的組合方式。
2、固定租期一般為12個月或24個月,約定見上述。
3、超過固定租期后可隨租隨還,退機無違約金要求,退還運費由一城共享承擔。
4、租期結束且不再續租,設備需退還誠易租,退還運費由一城共享承擔。
5、退還設備運輸過程造成設備損壞時,需由承租方承擔損失。
租完即送
1、承租方須按訂單約定交納全部租金;租期結束后,設備歸客戶所有
2、若承租方提前退還設備,也須按訂單約定交納全部租金
短期租賃
1、租期一般不長于3個月
2、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租期3個月以內(含3個月),剩余租賃時限不單折算租金不退還(例如:租賃期限為3個月,但實際使用僅1個月就退還,剩余的2個月租賃期限,不會單按月折算費用退還;如租賃期限為1個月,但實際使用一周就退還,剩余的租賃天數,不會單按天折算費用退還)
3、租期結束且不再續租,設備需退還誠易租,退還運費由一城共享承擔。
4、退還設備運輸過程造成設備損壞時,需由承租方承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