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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續展,商標續展費用,注冊商標續展,商標到期續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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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商標續展的相關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并且是在2013年8月修訂,如果在辦理中與工作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工作人員的要求為準。
根據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續展申請書按要求逐一填寫,且是打字或者印刷。每一件商標均應提交1份。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申請續展的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在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一份續展注冊申請需繳納規費為:紙質申請(按類別)500元,接受網上發文的網上申請(按類別)45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的,還需繳納延遲費。
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里的商標進行對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 延長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 ,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后周轉花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周期長。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續展權是指商標權人在其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依法享有申請續展注冊,從而延長其注冊商標保護期的權利。
對侵犯注冊商標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或者舉報,對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權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四項職權,即: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侵犯他人注冊商標權有關的情況;查閱、復制當事人與侵權活動有關的合同、發票、帳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人民法院審理商標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對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責令銷毀,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 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不得在僅去除假冒注冊商標后進入商業渠道。
續展:續展商標,如企業名稱、地址等相關信息均發生過變化,行信息變更方能商標續展,其中間將會產生新的費用。變更過程將會繁瑣化,并在價格上的差異來說,商標續展比重新申請增多一份變更費用,這也是企業考慮方面中的。
重申:新的申請只需要以新的名義、地址提交即可,而且新申請的商標可以讓新商標進行logo的“創意美化”“更新換代”,即是升級版的申請,以適應當下的市場環境,同時也可以在相關領域重新擴大加注類目進行保護。達到標新立異的效果,給市場煥然一新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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