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
稅務審計,公司稅務審計,稅務審計報告,稅務審計流程 |
面向地區 |
哪些企業需要開展稅務審計?
主要包括:從事保險、創業投資、驗資、評估、擔保、房地產經紀、出入境中介、外派勞務中介、企業登記代理的公司;企業被舉報賬目,遇到稅務稽查等突發情況;三年內有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違法行為的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即自然人資企業或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行分期付款未完全繳齊的公司;從事金融、證券、期貨的公司;長期欠債或做虧損的企業;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師在進行檢查時會調整企業的會計處理不當,一般可以準確地貫徹全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出具報告的企業經檢查,是由于注冊稅務代理的原因,被處以罰款,并處以滯納金的,由企業承擔稅額,但罰款和逾期罰款費用由稅務代理機構承擔,或者企業付款后應向稅務代理機構要求賠償。
一般情況下,稅局查到企業有出稅審報告,通常不會做進一步檢查。所以及時出具稅審報告,可減少企業被檢查的概率。
稅務審計是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稅務審計報告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稅務機關的稅務審計工作的水平。
在社會經濟中,出于某些具體情況,企業外部的信息使用者需要了解企業的稅負水平和稅款繳納情況,進而了解稅負對企業現金流量、經營管理的影響,以判斷企業未來償債能力和經營風險。而稅務審計報告具有評價和鑒證的職能,通過稅務審計報告,企業外部信息使用者可以客觀地了解被審計單位稅務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
可以說,稅務審計報告提供給不同的報告使用者具有不同的使用價值。
企業上半年接通常受的審計,具體可分為兩類:工商審計和稅務審計。當然,企業在其他的時間段隨時有可能接受其他類型的審計,這些專項審計對于具體某家公司來說,發生的頻率并不高,不在本文的討論范疇之內。由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企業在6月30日之前進行年度報告公示,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要求納稅人在每年5月31日前進行上一年度的匯算清繳申報,因此上述兩項審計通常發生在上半年。
在現實中,這兩項業務通常都由事務所承攬,而且兩項業務的承做時間也比較接近,很多時候容易被混為一談。其實,前者屬于“鑒證服務”;后者本質上屬于“咨詢服務”,嚴格意義上來說,不屬于審計。
最近來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