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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表面上來看,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商標到期了再重新申請就可以了。但是,商標在投入使用的過程中不斷積累了價值,使用的年限越長,其商業價值就越高。重新提交商標注冊申請,若在辦理期間有同行借機搶注,獲取在先權利,導致注冊商標申請被駁回或遭到異議的話,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資金去準備駁回復審、異議答辯,這的費用和時間就得不償失了,后還不一定能夠拿回商標所有權,那這樣來說,失去商標的損失將不可估量。
續展費用在明面上比注冊貴,但續展沒有風險,審查程序簡單,而重新注冊風險相對續展高很多,時間周期長。
特別聲明
(一)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于2013年8月修訂,如果以后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在申請商標續展時,申請人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會將所有書件均寄發給委托的商標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