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認證工廠審查常見問題(1)
服務項目 |
CE認證,FCC認證,CCC認證,PSE認證 |
面向地區(qū) |
|
認證類型 |
產品認證 |
行業(yè) |
強制性產品認證 |
原CCEE證書到期后,是否可以換證?
答:不可以。需要重新申請CCC認證。
轉換證書是否需要進行工廠檢查?
答:換證時,原則上不對工廠進行附加審查,對工廠質量能力差異部分的審查安排在下一次監(jiān)督時進行。
《證書轉換申請審批表》中的付款人名稱和申請人名稱是否一致?
答:可以不一致。
《證書轉換申請審批表》中的“生產者”和“生產廠”有何區(qū)別?
答:“生產廠”是指產品進行終裝配、檢驗、加貼認證標志的場所。”“生產者”對產品的質量負有終責任,也叫“制造商”。二者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證書轉換申請審批表》中的“授權人”應如何理解,是否需出具企業(yè)法人簽名的授權人,是否需加蓋單位公章?
答:“授權人”是企業(yè)法人或企業(yè)的權力機構授予一定權力,能代表企業(yè)就相關事項做出決定并承擔責任的人。該處應加蓋單位的公章,授權人次發(fā)行職責時應提供企業(yè)法人簽名的授權書。
不同型號的產品填寫多份《證書轉換申請審批表》嗎?還是按原證書的型號填寫?
答:原則上應按原證書的型號填寫。
申請換證時,老證書是否要收回?
答:收回。
公司的名稱已經更改,可否在換證時一起更改?
答:可以。
為規(guī)范區(qū)域門牌號,公司的地址已更改,換證時是否可以一起更改?
答:如果實際地點未變,只是門牌變更,可以在換證時變動這些內容。
換證時是否可以擴展原證書上的產品型號?
答:應先按照原證書的型號申請。待取得CCC證書后,再擴展產品型號。
希望將申請過程中的CCIB或CCEE認證轉換為CCC認證,是否填寫同樣的《證書轉換申請審批表》,按照同樣的程序?
答:是。
換證需要多長時間?
答:如果不需補做試驗,收到、符合要求的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發(fā)出新的證書;如果需要補做試驗,則根據試驗的情況時間長短不等,一般不超過2個月。
換證是否接受或有條件接受國外認證公司的EMC報告?
答:不接受。
2002年5月1日前,已接受了CCEE的工廠檢查,但還未取得檢查報告,申請轉換證書時是否要重新檢查工廠?
答:不用。
《證書轉換申請審批表》中的每一個項目是否都要用中文和英文填寫?
答:好中文和英文都填寫,這樣證書可以中英文對照。如果企業(yè)沒有條件,只填中文或英文也可以。但產品名稱填寫中文。
是否允許使用特殊式樣的認證標志?
答:通常不允許使用特殊式樣的認證標志,但是對于電線電纜等產品由于其形狀的特殊性,當使用變形的3C標志時,需報認監(jiān)委(CCC標志管理中心)批準。
獲得認證的產品可以在外包裝上使用CCC標志嗎?
答:可以。
境外產品可以在入境后由國內的代理商加貼CCC標志嗎?
答:不可以。在境外生產并獲得認證的產品在入境前加施CCC標志。而在境內生產并獲得認證的產品在出廠前加施CCC標志。
2002年5月1日后,是否還可以憑CCIB或CCEE證書購買CCIB或CCEE標志?
答:不可以。從2002年5月1日起停止發(fā)放原CCIB和CCEE標志,但可以憑原CCIB或CCEE證書購買CCC標志。
在過渡期內,同一產品上或同一包裝物上可否同時加貼新舊認證標志?
答:不可以。已經獲得3C認證的產品,加施3C標志。對于外包裝物,可以用3C標志覆蓋舊標志。
對于采用模壓CCIB、CCEE標志方式的產品,可否延長新舊標志使用的過渡期限?
答:不可以。但對于2003年4月30日前已經進口、購進但未銷售完成的產品,可以繼續(xù)攜帶原標志,但須加施3C標志。
持國外的CB證書和報告轉換成CCC證書還需做哪些工作?
答:應按照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的申請程序進行申請。CQC對照樣機對CB報告和證書進行核查確認,需要時進行必要的差異試驗以及電磁兼容試驗和工廠審查。
是否可以一次申請,同時獲得CCC證書和CB證書?
答:可以。
如果產品所用的元件有CB報告,CCC認證時是否承認?
答:如果該元件檢驗依據的標準在中國對CB體系承諾認可的范圍內,原則上CQC承認認可的范圍內,原則上CQC承認其CB報告。
元件產品沒有被列入強制認證目錄內,今后除了隨機認證外,還能采取什么方式取得立的認證證書?
答:可申請CQC自愿認證證書或CB證書。
產品在CQC取得CB報告,并補做差異部分的測試,是否可以直接取得國外的認證,如GS、UL等?
答:企業(yè)憑CQC頒發(fā)的CB報告和差異部分的測試報告,可以直接向參加CB體系的國外認證機構申請,取得其證書。
有國外認證標志的零部件,在整機申請CCC認證時是否要做隨機測試?
答:如果零部件有CB測試證書,則不用隨機試驗。
整機中使用的有關元器件是否要單認證?
答:列在目錄中的諸如:顯像管、電線電纜、熔斷器等需要單強制認證,未列在《目錄》中的元器件目前不單進行強制性認證,僅進行隨機試驗。如果一些關鍵安全件具有CB證書或CQC頒發(fā)的自愿認證證書,可以免去隨機試驗。
2003年8月1日后,原認證的產品未銷售完如何處理?
答:2003年4月30日前購進、進口但尚未售出的已獲CCIB或CCEE證書的《目錄》內的產品,應在所在地質檢部門備案,方可在質檢部門監(jiān)管下繼續(xù)銷售。國內產品到當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備案,進口產品到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備案。
原來獲得CCIB或CCEE證書,本次未列入《目錄》內的產品,是否還要申請強制性產品認證?
答:由于未列入《目錄》內,這些產品不用申請強制性產品認證,也不能使用CCC標志。申請人可以申請CQC頒發(fā)的產品自愿性認證證書和/或CB測試證書。
原來列入CCIB或CCEE目錄,但本次未列入CCC目錄內的產品,如果原證書還在有效期內,是否還可以繼續(xù)使用原證書?
答:在2003年5月1日前可以。
接上問:如果可以,工廠是否還要接受監(jiān)督復查?
答:是。CQC檢查處將按照原證書的技術要求對工廠進行監(jiān)督檢查。
CCC認證完成后,如有結構類似,型號、規(guī)格不同的產品,是否能以增列方式進行(即類似國外TUV,ETS的方式),以減少重新認證的費用?
答:對型號,規(guī)格不同的產品。如果與原證書產品屬于同一申請單元,經CQC認證工程師確認,則可以不進行試驗而頒發(fā)新的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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