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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商標轉讓流程,注冊商標轉讓,辦理商標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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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是其注冊人將其贈送、售賣或轉讓他人所有和的行為。要在該程序完成后6個月以內由雙方共同向主管機關申請轉讓注冊或評估作價。有的國家規定要連同企業同時進行。我國對于這方面未作規定,但規定了受讓人應當使用者使用的商品質量。其也可以作為投資物作價入股。
辦理這項業務時應當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進行申請。
商標轉讓
1、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相關單位辦理注冊商標的相關手續。
2、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權移轉的,應當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4、進行這項業務時需要同時進行手頭上的近似商標。
對持有者而言,這個過程中還有一個主體,就是購買者。對于他來說,購買商標比自己注冊有很多方面的優勢。
商標轉讓的時間優勢
注冊商標一般需要1-2年(中國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的時間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商標注冊的效率和國內的商標申請量有直接關系,普遍為1-2年)。
轉讓商標一般只需要6-10個月左右的時間,比起注冊商標,節省了一半的時間,這對很多需要在短時間內擁有商標的購買方來說,是十分可觀的時間節省。
商標價值優勢
注冊一個新的商標后還需要從頭推廣宣傳,其初始價值很低。
轉讓的商標一般都是在市場上經過認可的商標,有一定的度,其價值較高,便于購買方在短時間內建立自己的品牌。
商標轉讓的成功率優勢
注冊商標的通過率并不高,一個新的商標是從無到有的過程,很難市場上有沒有近似的商標。若商標局發現有近似的就有可能導致注冊不成功。
轉讓商標風險非常小,因為其本身就是國家商標局已經批準的,已經得到了該機構認定的,所以不存在因近似駁回商標的可能性。只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受讓人就能得到商標的注冊證,擁有商標的所有權。
轉讓途徑
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直接辦理。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共有近萬家,分布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選擇哪種方式,申請人應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如果申請人熟悉商標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序,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通郵狀況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標局辦理;若不具備上述條件,好還是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轉讓注冊應當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
轉讓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證明,并將該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其權。
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代理機構。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對于在國外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提供經公證、認證的復印件,對于在港、澳、臺地區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履行相關證明手續。
商標轉讓合同是指商標持有人依法定程序,將其商標轉移給他人,并由受讓人享有該商標的權,基于此商標持有人與受讓人而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效力審查主要是審查合同是否有無效或可撤銷的情形,被轉讓的商標是否為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商標以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標:
審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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