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湖北商業特許經營備案要準備的材料清單
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
商業特許條例第八條特許人應當自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備案條件: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并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未經備案,有什么法律處罰?
特許人未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予以公告。不具備備案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予以公告。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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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特許條例第八條特許人應當自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備案條件: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并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未經備案,有什么法律處罰?
特許人未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予以公告。不具備備案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予以公告。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需要哪些材料進行備案?答:備案所需的材料可能因地區和行業而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特許經營合同、加盟商的經營資質證明、加盟商的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證件、商標注冊證書等。
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的有效期是多久?解答: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的有效期一般為-年不等,過期后需要重新提交備案申請進行更新。
在申請商業特許加盟備案時,正確的申請指導和方法至關重要。我將為您提供詳細的備案申請指南,幫助您填寫申請表格,準確無誤地提交備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