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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州守合同重信用證書辦理流程
一、2018年度的守重活動申報工作要求
(一)公示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領取營業執照并開業滿二年
2、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
3、合同履約狀況良好。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或雙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約率;
4、無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未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
5、企業經營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監督機關將本企業申請年度的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總產值或銷售額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二)企業須遞交材料:
1、《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表》;
2、《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承諾書》;
3、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有關資質證書、榮譽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5、企業上年度合同臺賬。
申請企業提供第1、3、4、5項材料;已參加2017年度公示的企業,提供第2、3、5項材料。
另省直企業應提供不少于3份2018年度所簽訂的合同(不限業務合同)原件進行核查(不需復印,查后可帶回)。
二、申報時間
申請公示企業應于每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間于網上提交申請(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能補辦或修改)。申請公示企業請登陸“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系統”(網址:http://sz.gdgs.gov.cn/login,以下簡稱“守重公示系統”),在網上填報企業申請公示相關事項,并自行下載打印《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表》或《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承諾書》,備妥相關書式材料(省直企業只需一份)。
(一)填寫《守重公示活動申請表》時,“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一欄,請以“拍賣成交確認書”的份數和金額為準;“總產值或銷售額”一欄,請填寫全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拍賣成交額(或主營業務收入)。
(三)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于每年6月1日對符合公示條件的申請企業在“守重公示系統”中統一予以公示,并在該系統中的“企業公示”頁面展示《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證書》(電子版)。企業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相關費用由企業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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