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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養雞場評估,養雞場評估標準,養雞場評估標準,養雞場評估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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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評估委托合同應當載明的事項有哪些?
1、委托人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基本情況;
2、負責本評估項目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3、評估目的、評估對象、評估時點等評估基本事項;
4、委托人應提供的評估所需資料;
5、評估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評估費用及收取方式;
7、評估報告交付時間、方式;
8、違約責任;
9、解決爭議的方法;
10、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一般在房屋或者是建筑物拆遷、買賣等情況下,就會對房屋或者是建筑物進行評估,評估只能由的評估機構中的評估人員進行,并由評估機構出具相應的評估報告,但是如果委托進行評估的行為人對評估結果不滿意的,不能進行起訴,這不屬于法院的受理范圍。
對養殖場的建筑物、構筑物的補償
建筑物、構筑物包括禽畜圈舍、飼養人員的宿舍、養殖場的辦公用房、化糞池、遮涼棚、水井等等。建筑物、構筑物的補償標準是根據評估來確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屬設施根據建造并結合成新來評估,一些規模化養殖場的禽畜圈舍建造較好,甚至建設有通風、保暖等設施,這個應當根據評估給予合理補償。
養殖場停產停業損失
一般來說,規模養殖場都是化養殖,辦理了營業執照,而拆遷帶來的就是生產經營的中斷甚至是終止,面對這種情況,拆遷方應當給予養殖戶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應該根據養殖場的經營收入、利潤,停產停業的時間長短等因素來進行計算。如果是停業停產,則應當考慮到養殖場轉型和職工再就業的周期來核定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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