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
公司注銷,清算,公司審計報告,驗資報告 |
面向地區 |
公司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增值稅起征點的規定是什么?
答:增值稅起征點,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執行。即: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無論是此前對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2-3萬元(季度6-9萬元)免征增值稅的規定,還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從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至10萬元(季度由9萬元提高到30萬元),并沒有調整增值稅起征點。
最近來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