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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很多玩具都具有一定危險性,如果外包裝或者說明書上并沒有明確的警告或者提示,那么家長購買之后,孩子在玩玩具的時候就很容易遇到危險。什么是兒童玩具的警示標識?下面優耐檢測為您介紹。
標志標簽
玩具的CE標志以及名稱或商號、標簽,以及廠商或是其全權代表或進口商的地址。應顯著、清楚和不可擦掉,粘貼在玩具或其包裝上。
如遇小玩具或是玩具小零件的情況,需要采取與以上一樣的包裝方法。在標簽或說明書上給出詳細說明,使用玩具時應注意的警告和指示。:
適合36 個月以下兒童的玩具如果有一定危險性,因此需要提出警示。例如:“不適合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或者“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使用”,與此同時提供簡單的使用指,這些也將出現在使用說明中,避免危險的發生。
功能性玩具
功能性玩具以及其包裝應標有“警告:在家長的監督下使用”的提示語。另外,這些玩具應同時具有使用指導以及注意事項,并警告使用者如不適當使用,將可能引發的危險。同時,應該注明玩具放在兒童所不能及的地方。
玩具中含有危險物質或配制品
在不損害共同體關于申請的條款基礎上,對含有危險物質的或是配置品的玩具包裝,應當具有顯示這些危險物質或是配置品毒性的警告。對于這類玩具應使用簡潔詳細的說明,并且提醒使用者注意,以避免危險。由于不當使用玩具引發的嚴重事故急救方法應予以說明。同樣,將物品放在遠離兒童活動的地方也應被提及。
化學玩具
在其包裝上應有“警告!對于兒童只有在成人監督下使用”的提示語內容。
適用于兒童的輪滑和滑板:如果這些產品用于銷售,應具備這樣標示:“警告:穿戴防護服裝和用品.”并且,指示中應提醒使用者多加小心.因為此項運動需要一定的技術,應避免摔倒或相撞,造成使用者或三方的受傷.一些必要的指示也可提供,以此推薦使用者穿戴防護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