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冊公司一定要有法定秘書的原因
服務項目 |
香港公司秘書用途 |
面向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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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要想香港注冊公司的小伙伴們一定會觸碰到一個詞“香港公司法定秘書”,但許多人對香港公司秘書并不是非常了解。
公司秘書這一定義初追朔至1841年的英國法律案例中,初僅僅當做“行政文員”人物角色存有,解決平時雜務。但隨之社會經濟發展和勞動者職責分工的日漸精細化管理,到了二十世紀末,公司秘書的法律法規影響力現已被提高至更至關重要的管理層人物角色,便于一切公司均能以一個簡易、現代化、且成本低的構架開展運行。
香港頒布的《香港公司條例》第十部/474條中,亦明確規定了:“公司有一名公司秘書”,即法定秘書。
通常的香港公司(非上市有限公司),公司秘書由法定年齡18歲的香港居民(常居香港)任職。當然,法定代表人團體還可以任職香港公司的秘書,但需要由在香港有運營詳細地址或辦事處的公司任職。實際上,許多大陸企業主申請注冊了香港公司,以便節省成本,均授權委托的香港秘書服務公司任職香港公司秘書。倘若該香港公司有被追究其的法律責任,任職香港公司法定秘書的本人或公司亦會受到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