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注銷公司,變更公司地址,解除異常
服務項目 |
注銷營業執照,變更公司,基礎異常,注銷銀行 |
面向地區 |
|
公司類型 |
私營合伙企業 |
注銷公司流程;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5、經確認的清算報告;
以上第4、第5點,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以上材料內容應當包括:公司注銷決定、注銷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產的,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應當分別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決定。
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6、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確定的重要的國有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的批準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8、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解除公司經營異常
第十一條依照本辦法第六條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后,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第十二條依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履行公示義務后,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第十三條依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第十四條依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企業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二、辦理材料
三、辦理流程
受理
審查
受理
本事項為原件預審事項,若您通過網上申請,多到現場2次即可辦結,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是否。2.申請企業是否已經更正列入經營名錄的事項,達到可以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條件。
1.能當場受理或通過當場補正達到受理條件的,直接進入受理步驟,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2.根據一次性告知通知書內容進行補正后達到受理條件的,出具決定受理通知書;3.收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書的,收件之日起即為受理。
進入移出程序的企業是否達到移出條件
若達到移出條件,則提交審核人審核,若達不到移出條件,則返回到受理人處重新處理。
進入移出程序的企業是否達到移出條件
1.能當場受理或通過當場補正達到受理條件的,直接進入受理步驟,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2.根據一次性告知通知書內容進行補正后達到受理條件的,出具決定受理通知書;3.收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書的,收件之日起即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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