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湖北公積金代辦代繳,公積金代辦代繳繳存,公積金代辦代繳全部,公積金代辦代繳在職 |
面向地區 |
公司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的好處
老有所養
累計繳納15年,到退休的時候,可以享受到退休金,養老保險使我們的退休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
病有所醫
持醫保卡在急診,買藥,住院所產生的費用,可以根據當地醫保的規定報銷,減輕了就醫壓力,退休的時候,累計繳納醫保一定時間,可以享受退休后的醫保。
失業有補貼
連續繳納1年,單位原因導致離職或者合同到期離職,是可以享受失業金補貼,失業在家生活有保障。
有保障
在工作期間發生,可以享受對應的報銷待遇。
生育有津貼
連續繳納的時間符合當地的時間要求,計劃內生育,就可以享受生育報銷和產假津貼。
用途
連續繳納一年,在購建住房時,可以申請住房,該比個人商業利率低很多,還可用于支付房租,繳納物業費的用途。
新額度
1、不按照人、配偶和共同人各自住房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住房余額的40倍,補充住房余額的20倍)確定的限額;
2、不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限額;
3、不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限額,其計算公式:人計算住房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50%)×12個月×期限;
4、不度。
2016利率
首套房5年(含)以下2.75%,五年以上3.25%。
二套房5年(含)以下3.03%,五年以上3.58%。
2016期限
購買商品房,長期限不超過30年。購買二手房,如二手房房齡低于5年(含5年),長期限不超過30年;如二手房房齡為6年至19年,長期限不超過35年與房齡之差;如二手房房齡超過20年(含20年),長期限不超過15年。無論是購買商品房還是二手房,長期限均不超過人法定退休年齡5年。
的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賬戶設立的,住房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并可申請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的利率低于商業性;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將返還職工個人。
代辦是代理服務的主要內容,指代理公司為企業或個人提供代辦或繳納社會保險的服務,是人事代理服務中眾多項目之一。代辦作為一種中介服務,隨著各地相關配套政策落實到位,越來越受到社會關注,并已成為一種產業。
代辦是勞動保障事務代辦中的一種代辦方式,指由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托,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個人或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生育保險、保險、失業保險及保險等社會保險的費用。
《勞動保障事務代辦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暫行辦法所稱的勞動保障事務代辦,是指勞動保障事務代辦經辦機構(以下簡稱代辦方),根據協議,接受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個人的委托(以下簡稱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內為委托方代管勞動者個人檔案、代辦勞動人事、社會保險等勞動保障事務的行為。”所以說“代辦”是未來企業用工和勞動者個人享受的方式之一,這個行業在中國也逐漸走向成熟。
進一步加強內部風險控制,中心嚴格對照經辦機構內部控制的相關要求,對參保登記、人員申報、退休變更等征繳業務操作崗位中存在的風險點認真排查。同時,結合崗位操作程序和崗位職責,明確具體工作措施,嚴格制定崗位操作規范和對應的獎懲制度,從制度上約束和對應崗位操作人員的業務經辦。通過結合以上辦法和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等,中心不斷優化服務環境,提高業務經辦效率和水平,讓用人單位及職工滿意而來,滿意而歸。
淮安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的辛勤付出,贏得了社會的認可。近年來該中心相繼獲得“全國巾幗文明崗”“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職工小家”“江蘇省青年文明號”“江蘇省人社系統創先爭優基層黨組織”“淮安市工人號”等幾十項榮譽。
淮安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何莉表示,下調失業保險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率有效減輕了市直企業的社會保險繳費負擔,降低了企業的用人成本,進一步釋放了實體經濟企業的活力、助推實體經濟發展;而做好軟環境建設則更加提高了企業的滿意程度。中心將始終圍繞以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做好“大服務”和“大民生”兩篇文章,不斷健全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體系,探索“互聯網+”發展路徑,結合綜合柜員制度、“四方聯網”“網上申報”信息平臺等,不斷創新服務舉措,為全市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提供更好的參保繳費環境。
推進綜合柜員制度。不同于過去每個窗口經辦不同業務的舊有模式,中心不斷改進工作方法,以標準化的運行管理模式逐步規范業務流程、統一服務模式,通過每個窗口經辦相同業務,讓用人單位及職工可以在同一窗口一次性辦理與征繳有關的所有業務。
加強“四方聯網”建設,即人社、、財政、審計四部門用信息化手段搭建一個涵蓋四部門的聯網平臺,達到四方對參保單位基礎信息、征繳計劃、反饋、滯納金和收取等費征繳基礎資料的實時接收、處理、查詢和,實現4個部門的數據無縫鏈接和傳輸,使各層次征繳業務在更大的統籌范圍內有效整合,做大基金規模,提高了基金的抗風險能力。
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和稽核宣傳服務工作,中心在鞏固以往宣傳服務工作成效的同時,積極配合工商、質監等部門,實現單位登記信息實時共享。對未按規定及時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用人單位,通過電話溝通、網絡宣傳、印發宣傳資料等方式實時開展宣傳服務工作。根據用人單位注冊資金、職工人數等列出擴面單位,主動上門宣傳征繳政策,督促用人單位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確保用人單位應保盡保。此外,大力加強與、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業務配合,查堵少漏報參保人數、繳費基數的問題,促使參保企業自我監督、自我約束,按時、足額申報社會保險繳費人數和基數,確保費用應收盡收。
稅的實質是在一國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企業——無論外資還是內資,無論大企業還是中小微企業都承擔的法定勞動成本,各國通常是以法律形式對此進行規制。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幾乎所有的發達國家和較多的發展中國家都開征了稅(有的稱之為“薪給稅”)。實行費改稅,有利于我國營商環境進一步與國際慣例接軌,為擴大對外開放創造更好的條件,因為對各類外資企業而言,穩定、清晰、可計算的稅,有利于其在進入中國市場時,明確預期,更好地進行經營預測,增強在中國投資辦企業的信心。對于我國企業而言,由于稅率可以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繳費基數可與企業的實際工資水平聯動,計算上更加科學合理,既可自動體現地區差異,也能拉平法定勞動成本,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所有制的企業處于同一競爭起跑線上。
有利于進一步打開“降成本”的空間
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單位和個人繳納五項社會保險費率之和為40%左右,為全球強制繳費率高的國家之一,其中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部分約占30%左右,與發達國家相比,這一比例顯著偏高。但與此同時也要看到,由于我國的計算基數是上年平均社會平均工資的60%,而非發達國家慣常的實發工資。以此折算下來,我國企業在方面的實際負擔率僅為24%左右。實際費率與名義費率之間的差異過大,既帶來企業負擔不一的問題,也嚴重影響營商環境。隨著近年來我國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現在稅務部門已基本可以做到按實發工資計征相應的稅收。如果實行費改稅,有研究機構測算,我國現行40%左右的費率完全可以下調到30%以下,這樣一方面名義稅率可以大幅度下降,企業負擔明顯降低,另一方面由于計稅工資基數上升40%,且稅務部門征收后的征管剛性明顯增加,增收趨勢顯著。此一降一升,不僅能將降稅率所造成的減收沖擊控制在可控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