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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于2020年10月21日發布0.395433強制性國家標準GB 38995-2020《嬰幼兒用奶瓶和奶嘴》,將于2021年11月1日實施。該標準為規范我國嬰幼兒用奶瓶奶嘴的質量安全提供了依據,對促進行業的發展,提升整體市場競爭力有積極的作用。
國內嬰幼兒用奶瓶和奶嘴的強制性標準GB 38995-2020《嬰幼兒用奶瓶和奶嘴》,將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實施。在此之后投放市場的嬰幼兒奶瓶產品應符合該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標準范圍:GB 38995-2020適用于以塑料、玻璃、金屬、陶瓷、硅橡膠、橡膠等其中一種或多種材質制得的嬰幼兒用奶瓶(奶瓶瓶身、奶嘴和輔助部件)。
標準不適用于醫用奶瓶和奶嘴,也不適用于安撫奶嘴。
標準涵蓋的內容:
標準規定了嬰幼兒用奶瓶和奶嘴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運輸和儲存。內容如下:
拓展閱讀:GB 38995-2020《嬰幼兒用奶瓶和奶嘴》正式實施!
(一)主要項目(表1)
(二)標識要求(表2)
三、項目的要求及檢測方法
下面華商檢測介紹幾個項目的標準要求和檢測方法。
(一)印刷圖案油墨附著力
標準要求重復使用的產品或部件,其標記的印刷圖案(包括文字、容量刻度)油墨附著力應符合GB/T 9286-1998中1級要求:在切口交叉處有少許涂層脫落,但交叉切割面積受影響不能明顯大于5%。
印刷圖案油墨附著力測試
(二)容量刻度和容量偏差
本標準要求奶瓶應標識容量刻度和標稱容量,容量刻度應清晰可見。奶瓶的小容量刻度應小于或等于60 mL。如果奶瓶有一個以上的容量刻度,容量刻度的間隔應小于或等于60 mL。容量偏差的規定主要是消費者配制奶水時的準確性。對于容量刻度大于或等于100 mL的奶瓶,容量偏差為±5%;對于容量刻度小于100 mL的奶瓶,容量偏差為±5 mL。
本標準提供了兩種測定容量偏差的方法,方法A(體積法)和方法B(質量法),方法B為仲裁法。需要注意,容量偏差測試讀數時,水的凹液面低點與試樣的容量刻度線的中心線保持水平。
容量偏差測試
(三)小零件
本標準要求產品所有可拆卸、可分離的部件以及整體跌落性能測試后脫落的部件,均不應容入小零件測試器。通孔針、重力球不適用本要求,但應設安全警示。
該項目的目的在于減少由于小零件(如:奶瓶的小部件)對嬰幼兒造成的攝入或吸入窒息危險。
小零件測試
(四)針刺和抗拉扯性能
本標準要求針尖下刺速度為(10±5)mm/min,施加力為(200±10)N,保持(1±0.5)s,奶嘴或飲用部件不應被刺破。
針刺測試
如果被刺破,則該奶嘴或飲用部件再進行抗拉扯性能測試;抗拉扯性能測試時,沿試樣軸線方向施加(5±2)N的力,檢查試樣,然后方向不變,以(200±10)mm/min的速度將拉力增至(90±5)N并保持(10±0.5)s,被測試樣不應斷裂、分離。
抗拉扯測試
該項目要求是為了降低嬰幼兒吮吸食物時咬破奶嘴或飲用部件并下咽出現哽塞的風險。
(五)透光性能
本標準要求正確安裝和使用奶瓶時,容量刻度應清晰可見,奶瓶內流體食物的液面應清晰可辨。此要求是為了使消費者在使用奶瓶時能清晰地看見奶瓶內流體食物液面,以便于較準確地控制嬰幼兒的喂養量。
透光性能測試
(六)安全保持力
安全保持力測試時,按照標準要求調整試樣和夾具的位置,施加一個與試樣軸線成45°角,大小為(5±2)N的拉力,檢查試樣,然后方向不變,以(200±5)mm/min的速度將拉力增至(60±5)N并保持(10±0.5)s,奶瓶的部件(包括奶嘴或飲用部件)不應斷裂、破裂或從奶瓶瓶身上分離。
本要求的目的是檢測奶瓶的部件(包括奶嘴或飲用部件)在正常使用時的安全性。因奶瓶是由多部件構成一體使用的,因此奶瓶的部件(包括奶嘴或飲用部件) 應按使用說明組裝一起進行安全保持力測試。
安全保持力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