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
工商代辦變更 |
面向地區 |
進行工商變更時,不同的事項需要的資料不同,按具體情況提交:
1、房產證明及無償使用證明(租賃協議);
2、法定代表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變更) 簽字、蓋章;
3、股東出資信息表 (注冊資本、實收資本變更) 簽字、蓋章;
4、股權贈送(轉讓)協議 贈送的需直系親屬證明,否則需到稅務交稅;
5、關系證明;
6、驗資報告(注冊資本變更、減少注冊的提交在報紙上刊登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的說明并簽字蓋章)。
資料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涉及股東簽署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作要求,在遞交企業設立、變更書面材料時,請使用“登記注冊認證”APP,完成實名認證。在APP依次填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有效期開始日期、身份證有效期截止日期、實名登記手機號、密碼等信息完成用戶注冊,然后進行刷臉比對,完成本人實名驗證,自行設置是否辦理企業登記注冊,設定參與企業注冊登記有效期。
股東和股權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企業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