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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商標轉讓流程,注冊商標轉讓,辦理商標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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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
1、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相關單位辦理注冊商標的相關手續。
2、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權移轉的,應當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4、進行這項業務時需要同時進行手頭上的近似商標。
對持有者而言,這個過程中還有一個主體,就是購買者。對于他來說,購買商標比自己注冊有很多方面的優勢。
商標轉讓的成功率優勢
注冊商標的通過率并不高,一個新的商標是從無到有的過程,很難市場上有沒有近似的商標。若商標局發現有近似的就有可能導致注冊不成功。
轉讓商標風險非常小,因為其本身就是國家商標局已經批準的,已經得到了該機構認定的,所以不存在因近似駁回商標的可能性。只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受讓人就能得到商標的注冊證,擁有商標的所有權。
公證書不是都需要提供,得視商標局要求,不過一般來說,若是商標價值較大,或是審核過程中有疑問,一般要求提供公證書。這時,就需要轉受讓雙方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需要準備如下材料到公證處:
雙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一方是企業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應提供公司章程和股東會同意出讓或受讓商標的股東會決議原件;
轉讓方的注冊商標證書、商標所有權證明和商標圖案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商標局在對商標轉讓進行審查的過程中,往往要給申請人發出各種文件,如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請人對原申請內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復。這些文件一般通過郵局郵寄,鑒于中國部分地區的郵遞通道不是很暢通,加之有些申請人地址發生變動,商標局發出的文件申請人收不到的現象屢有發生,所以,若是自己去辦理可能會影響商標轉讓的進程。
商標代理組織中的商標代理人對商標法律法規比較熟悉,商標業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確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標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標局發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準確的修改,使轉讓注冊申請的審查得以順利進行。
失敗常見原因
商標轉讓相較于新商標的注冊自然是省時省力得多,不過也不是一定會成功,也有一些商標轉讓被中途中止的情況。商標轉讓不成功的原因有:
公司未按規定進行年報,若不補填年報,商標轉讓不會成功。
自然人商標轉讓,需要簽字,若字跡有變化,無法自證,商標轉讓不會成功。
商標被別人提出異議,若不自證,無法成功。
手里還有與轉讓商標類似的商標,若沒有一并轉讓,無法成功。
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簽約人身份證;
②承包合同。
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經營者的身份證;
②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受讓人為自然人的,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以受讓人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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