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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審計,公司稅務審計,稅務審計報告,稅務審計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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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業需要開展稅務審計?
主要包括:從事保險、創業投資、驗資、評估、擔保、房地產經紀、出入境中介、外派勞務中介、企業登記代理的公司;企業被舉報賬目,遇到稅務稽查等突發情況;三年內有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違法行為的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即自然人資企業或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行分期付款未完全繳齊的公司;從事金融、證券、期貨的公司;長期欠債或做虧損的企業;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稅務審計的常見分類有:所得稅虧損確認審計、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審計、財政退免稅專項審計、土地增值稅匯算清繳、注銷稅務清算審計,其他專項稅務審計等。包括:審查納稅人是否按稅法規定納稅、減稅和免稅,有無偷稅、漏稅行為,納稅的依據是否真實,計算是否正確,有無弄虛作假、截留稅款現象,國家稅務法規和納稅紀律的執行情況。一般都是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的事后審計。
稅務審計的意義及必要性:是對稅收征納活動的正確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監督和評價,是國家財政收支審計的重要組成分,在現代各國審計制度中居于重要地位。
稅務部門的職責應是,通過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稅收法規,為國家積累建設資金,促進商品生產的發展和經營者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維護財經紀律,促進國民經濟各個部門的協調發展。但是,在貫徹執行政策和稅收法規的過程中,并不是一帆風順的,往往受到來自各方面不正之風的干擾。
只有通過加強監督和有效的制約,才能促使稅務機關和納稅人認真執法和遵章納稅。所以說,稅收審計是不可缺少的。因為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監督是《憲法》賦予它的任務,它的監督活動,具有立性、性和客觀公正性。
年度稅務審計是對客戶一個以上納稅年度內的納稅情況進行全面復核,揭示出其中的納稅風險并提供補救措施;
并購稅務盡職調查是根據委托對并購目標企業以往的納稅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并出具立、客觀的納稅風險評估報告,為客戶進行并購決策提供分析依據,降低并購行為的風險;
清算稅務審計是對清算企業以往的納稅狀況進行全面復核,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有針對性的補救方案;
其他專項稅務審計及涉外稅務審計:根據客戶其他的特定需要進行復核與審計,以避免納稅風險。
財稅工作是企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財稅安全對于企業實現有序經營發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而,很多企業都會按時進行,并在此基礎上形成正式報告。
一般而言,稅務審計報告是指審計人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被審計單位的納稅行為和納稅事項進行評估,并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那么,在現實生活中,稅務審計報告的使用者則多為國家和各級稅務機關,以及相應的信息使用者。
通常情況下,稅務審計報告的使用者主要有以下三類:
1、各級稅務機關
2、國家審計機關
3、信息使用者
事實上,報告的直接使用者是各級稅務機關,其根據相應的審計報告,對違規企業做出相應的處理決定,如對納稅人的相關處罰決定等。另外,這也是反映相應公職人員的工作質量和防范風險的一個重要的書面證據,同時也是其對工作質量進行考核的參考依據。
一般來說,稅務機關是國家審計機關監督的對象之一,依據憲法和審計法的規定,依照現行稅收法規、政策、制度,對稅務機關貫徹執行稅收計劃、各項稅收法規和稅收征管制度的情況進行審查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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